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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学院关于 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

来源: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12-26      浏览:

各学科专业、实验中心、办公室:

根据学校人事处下发的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并结合学院岗位聘任有关要求,现将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范围

1.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全职在岗省直事业编和校聘合同制人员。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考核。

2.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:

1)本年度退休人员;

2)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;

3)待聘人员;

4)被纪检、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。

5)未经学校批准离校或辞职尚未办理离校手续人员。

6)其他违反相关规定,经认定不属于考核范围人员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1.教师(含研究)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年度岗位任务、承担公共事务等方面。

2.实验技术岗位人员(含实验工人)的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重点,主要从工作态度、实验教学与科研服务、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。

3.辅导员考核按《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登录辅导员工作条例》(浙农林大党〔20146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
4.管理岗位(不含中层)及工勤岗人员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来评定,主要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方面进行考核。

5.高层次人才按协议约定任务进行考核。

三、考核程序

1.各部门须专门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,考核结果须在部门内部公示(公开)并经个人确认。

2.辅导员考核经所在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价后,由学工部与所在学院共同进行考核。

四、考核等级

1.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”4个等级。

2.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考核教职工人数的15%以内,考核人数未达到6人的,则合并部门考核具体优秀人数分配如下,具体优秀人数分配如下,超过比例的不予认定。

序号

部门

考核基数

优秀人数

1

林业工程学科

45

7

2

农业工程/机械工程学科

23

3

3

工业设计学科

7

1

4

科研实验中心

4

2

5

工程设计与制造本科实验教学中心

4

6

工程训练中心

3

7

院办

7

1

合计

93

14

3.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:

1)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;

2)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;

3)专任教师未完成岗位规定业绩点并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

4)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1.考核年度内新参加工作人员只进行工作鉴定评价,不确定考核等级。

2.高层次人才可按协议约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,若无上述须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出现,应确定为考核合格。

3.经学校批准派出国内外访学、进修人员按照《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登录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》(浙农林大〔2017142号)有关规定参加年度考核。

4.经学校批准派出挂职锻炼、援疆援藏等外派人员填写校内考核表,并由对方单位对其本年度外派期间表现出具鉴定意见,所在部门综合其应承担工作任务及对方单位意见,给予评定等级。若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不占考核单位优秀指标。

5.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意见。

6.按学校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均不计入考核单位考核基数。辅导员单列考核,不计入学院考核基数。本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、高层次人才、外派人员及借调(用)人员数量计入考核单位考核基数。

7.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六、时间及要求

   2019年19日前,请各位老师登录学校门户网站,点击“教师平台”进入“年度考核”,并按系统提示在线填报。填报完毕后下载表格打印交学科(中心),个人自评确认后网上提交(推荐使用google、360,IE11浏览器)。各部门考核结果报院办(学9319

请各部门及时通知须参加年度考核的每位教职工,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考核表,将影响个人专技职务评聘、岗级及工资晋升等,责任由个人承担。

联系人:谢秀琴   电话:637400629298062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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