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科专业、实验中心、办公室:
根据学校人事处下发的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并结合学院岗位聘任有关要求,现将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范围
1.除中层干部以外的全职在岗省直事业编和校聘合同制人员。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考核。
2.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:
(1)本年度退休人员;
(2)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;
(3)待聘人员;
(4)被纪检、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。
(5)未经学校批准离校或辞职尚未办理离校手续人员。
(6)其他违反相关规定,经认定不属于考核范围人员。
二、考核内容
1.教师(含研究)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年度岗位任务、承担公共事务等方面。
2.实验技术岗位人员(含实验工人)的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重点,主要从工作态度、实验教学与科研服务、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。
3.辅导员考核按《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登录辅导员工作条例》(浙农林大党〔2014〕6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4.管理岗位(不含中层)及工勤岗人员考核内容应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来评定,主要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方面进行考核。
5.高层次人才按协议约定任务进行考核。
三、考核程序
1.各部门须专门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,考核结果须在部门内部公示(公开)并经个人确认。
2.辅导员考核经所在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价后,由学工部与所在学院共同进行考核。
四、考核等级
1.年度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基本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4个等级。
2.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考核教职工人数的15%以内,考核人数未达到6人的,则合并部门考核具体优秀人数分配如下,具体优秀人数分配如下,超过比例的不予认定。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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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
|
考核基数
|
优秀人数
|
1
|
林业工程学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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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|
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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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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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工程/机械工程学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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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|
3
|
3
|
工业设计学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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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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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|
科研实验中心
|
4
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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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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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设计与制造本科实验教学中心 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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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|
工程训练中心
|
3
|
7
|
院办
|
7
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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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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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3
|
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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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:
(1)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;
(2)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;
(3)专任教师未完成岗位规定业绩点并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“基本合格”;
(4)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考核年度内新参加工作人员只进行工作鉴定评价,不确定考核等级。
2.高层次人才可按协议约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,若无上述须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出现,应确定为考核合格。
3.经学校批准派出国内外访学、进修人员按照《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登录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》(浙农林大〔2017〕142号)有关规定参加年度考核。
4.经学校批准派出挂职锻炼、援疆援藏等外派人员填写校内考核表,并由对方单位对其本年度外派期间表现出具鉴定意见,所在部门综合其应承担工作任务及对方单位意见,给予评定等级。若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不占考核单位优秀指标。
5.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意见。
6.按学校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均不计入考核单位考核基数。辅导员单列考核,不计入学院考核基数。本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、高层次人才、外派人员及借调(用)人员数量计入考核单位考核基数。
7.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时间及要求
2019年1月9日前,请各位老师登录学校门户网站,点击“教师平台”进入“年度考核”,并按系统提示在线填报。填报完毕后下载表格打印交学科(中心),个人自评确认后网上提交(推荐使用google、360,IE11浏览器)。各部门考核结果报院办(学9319)。
请各部门及时通知须参加年度考核的每位教职工,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考核表,将影响个人专技职务评聘、岗级及工资晋升等,责任由个人承担。
联系人:谢秀琴 电话:63740062(9298062)
工程学院
2018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