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帮助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学杂费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2020-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减免对象
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A类或因意外造成经济困难,难以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生(免学费专业的学生除外)。获得校长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一档助学金的同学无特殊情况不再给予学费减免。
二申请条件
1.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2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无不合格课程;
3.诚实守信,生活节俭,道德品质优良。
三减免等级、额度及人数
1.一等:3000元/人,二等:2000元/人;
2.减免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%。
3.材料报送和要求:申请人将电子表格和纸质版(一式两份),于11月20日17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。
工程学院学生办
2020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