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

工程学院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关于开展第二届“寻找青春榜样”活动的通知

来源: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12-21      浏览:


各班级、学生党支部、团学部门、挂靠社团:

长期以来,学院青年学子牢记“求真 敬业”校训,弘扬“坚韧不拔 不断超越”学校精神,崇德向善、青春励志,涌现了李鑫、章丽萍、张业放、李景鹏、王超、陈逸鹏、李宇捷、赵诗琴等一批优秀学子典型,展现了新时代青年学子风貌。为持续浓厚学院学风建设氛围,充分发挥青年学子身边榜样示范引领作用,工程学院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决定面向全院本硕博学生开展第二届“寻找青春榜样”活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推荐与个人申请要求

在校期间,在以下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或团体均可推荐和申报:

(一)善行引领类

在校期间,在疫情防控、爱心帮扶、爱心献血、爱心支教、见义勇为、绿地养护、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个人或团体。

(二)优良学风类

在校期间成绩优异或综合素质优良者,在考研、考公、选调生选拔以及出国留学等方面取得佳绩的个人或寝室;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的个人或团队;全院全专业年均图书馆借阅书籍较多的同学;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同学,例如,入学以来个人绩点在班级排名进步5名以上或专业年级进步10名以上者,跟班试读期间学习态度端正、消除学分较多的同学等。

(三)体育锻炼类

在校期间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同学,包括在校内外各种田径运动会、大小球类、马拉松比赛、户外运动、青春三走、咕咚跑步等竞赛或体育锻炼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。

(四)匠心艺美类

为发扬工匠精神,坚持潜心科学研究,长期参与乡村振兴、企业服务等工作,积极参加“挑战杯”各种学科竞赛、行业技能竞赛、职业技能考试等并取得良好成绩的个人与团体;讲解主持、演讲辩论、表演、歌唱、舞蹈、寝室文明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和优异成绩的个人和团队。

(五)社会工作类

在校期间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社会工作、公益活动者,重点为在学院团学组织、心理站、党建服务、校园和谐稳定、“爱木节”和“微工程”文化品牌建设、社团管理、志愿服务、大型会议服务、勤工助学、实验室自习室工作室管理、公寓或寝室美化、“林苑工程”微信平台维护、“启木人文讲坛”主持、“国家工程中心”讲解等社会工作、活动中表现突出者。

二、主要程序

(一)组织推荐与个人申请(20201221日至1225日)

学院各专业班级,学生党支部,院团委、学生会部门,挂靠社团通过集体酝酿,以集体名义提名,也可由学生本人自荐申请,均需填写《工程学院“寻找青春榜样”申请表》,并提交佐证材料。电子稿统一发送到邮箱:931951937@qq.com,文件命名:申请类别+姓名;同时,将纸质推荐/申请材料交至学9323各年级辅导员处。

(二)初审评选(20201228日至1229日)

学院学生办、院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等通过核查信息、听取汇报、召开会议或答辩展示等形式进行初审,根据推荐和申请总量,按照好中选优、名至实归、宁缺毋滥的原则形成各类荣誉建议名单。

(三)公示(20201230日至202111日)

评比结果通过学院网站、微信平台、公告栏等进行公示。

(四)学院审批和表彰(202113日)

学院正式发文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予以表彰。

(五)推介(20211月)

在学院网站、微信平台、公告栏以适当方式展示工程学院青春榜样风采。


工程学院团委 学生会 研究生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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